发布时间:2022-04-10 |
根据铜陵市最新疫情防控要求,结合法院工作实际,现将本院有关恢复现场诉讼服务的事项通告如下:
一、自2022年4月11日起,本院诉讼服务中心恢复现场办公。
二、有关立案申请、申诉信访、信息查询、提交诉讼材料等事项,提倡通过线上办理,非必要不到现场办理。
申请立案的,建议优先通过人民法院在线服务(微信小程序)、人民法院律师服务平台(https://lspt.court.gov.cn/)、安徽法院诉讼服务网(https://www.ahgyss.cn/)等线上平台办理;
申诉信访的,建议优先通过安徽法院诉讼服务网(https://www.ahgyss.cn/)办理,或通过信访办电话反映情况,邮寄相关纸质材料。
需要提交纸质材料的,建议优先通过联系案件承办人以邮寄方式办理;
案件信息及承办人联系方式可通过12368诉讼服务热线(铜陵市外号码加拨区号0562)查询。
三、确因特殊情况需到现场办理的,须遵守铜陵市疫情防控政策要求,按照本院工作人员指引,自觉佩戴口罩,接受体温测试和安保检查。若遇人员较密集情况,将现场进行分流调度,请予配合。
因疫情防控给您造成的不便,敬请谅解。我们将尽最大努力为您提供安全、便捷、高效的司法服务,感谢您的配合!
市中院立案庭联系电话:0562-2658930
市中院督联室(信访办)联系电话:0562-2658907
铜陵市中级人民法院
2022年4月10日